yuhan 发表于 2018-12-31 00:07:22

青岛市接收外来娃,幼儿园可获奖励


                       接收外来娃的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可以获得奖励了。近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学前教育奖补办法,规定对普惠性幼儿园和接收外来娃的幼儿园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奖励。投入越多,获得的奖励和补助也越多。
《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各区(市)若积极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市财政局将按照财力补助数额、补助幼儿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投入及管理等因素各占30%、30%、10%、30%的权重给与奖补;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区(市),市财政局将按照补助幼儿数、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投入及管理等因素各占40%、20%、40%的权重给与奖补;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区(市),将按照补助幼儿数、投入及管理等因素各占60%、40%的权重给与奖补;对支持所在区域内的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属行业企业、部队、院校等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工作的区(市),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补。
据介绍,《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是《青岛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今年年初,青岛出台了《青岛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市)财政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规定了专项资金的来源和主要用途。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调动各区(市)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
“原则是多投、多奖、多补,也就是说投入得越多,获得的奖励也越多。”市教育局学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从9月1日开始实施。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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