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思洋 发表于 2018-12-20 19:37:04

首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以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长令形式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9月13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郑增仪专门向新闻媒体解读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目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学校安全工作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如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不断,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急剧增加。
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第一个与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配套的法规性文件。《办法》的基本特点如下:
一是内容全面。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既规定了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也规定了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内容全面,涵盖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设专章规定了包括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外人员的登记或验证制度、危房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宿舍安金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等等。
三是针对性很强。比如,针对一些地方频发学生溺水死亡的情况,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针对学生校外体育运动易发生危险的情况,规定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针对当前校车良莠不齐、管理混乱的状况,特别对校车安全管理作出统一规定;在规定加强宿舍安全管理的同时,特别提出应当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管理,等等。
四是规定非常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办法》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比如,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学放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及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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